1. 目的
规范人事科长的工作职责
2. 范围
适用人事科长所有业务工作范围。
3. 内容
(1)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根据人事工作政策、制度和有关规定,负责人员调出、调入。
(2)掌握、熟悉干部业务水平、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,提出提拔、配备、使用意见。
(3)深入科室,了解情况,协调科室解决问题,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聘任、考核、晋升、奖惩和调整工资的工作。
(4)按照国家规定,做好工作人员离退休管理工作。
(5)负责管理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收集,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,人员鉴定工作,负责指导收集、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,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。
(6)起草、签发有关人事工作文件,召集主持科室工作会议,及时督导、安排,总结本科室工作。
(7)接受主管院长、其他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8)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。